根据《关于公布我市201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张环发〔2014〕42号)文件要求,我司被列入2014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单位之一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等相关规定,我司需每两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,因此我司于2014年4月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公司领导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一直非常重视,在审核工作开展之前,公司已经从技术改造、节能、降耗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着手,开展了一些工作。4月起审核工作正式启动,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理、方法和程序,审核小组调动全司的力量积极参与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最终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共筛选出16个可行性无低费方案及3项中高费方案。到2015年2月,历经10个月所有方案实施完成。其中3项中高费方案实施效果显著,主要有:淘汰落后机电设备、空压机节能改造及制钢工厂废水回用,实施完成后取得如下成果:年减少电耗260.44万KWH,减少制钢工厂废水排放66000吨/年,同时减少了各污染物因子的排放,共取得181.62万元经济效益,节能减排效果显著。
2015年3月,由张家港市环保局进行了现场验收,验收组一致认可我司本轮清洁生产工作的成效并同意验收,同时验收组希望我司将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。会上我司也坚决表态,将一如既往的将清洁生产审核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,实现企业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“双赢”。